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指出,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进一步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,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,决定有条件有序恢复部分行业生产经营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有条件恢复餐饮堂食服务
(一)经营场所要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密度,每个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,每桌座位人数不超过一半;要达到食品卫生“三防”(防蝇、防尘、防鼠)设施要求,每天至少进行2次全覆盖清扫、消毒、通风,并做好记录。
(二)严格执行“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要求,白事向所属村(社区)报备,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接任何形式的集体宴席。
二、有条件恢复部分行业生产经营活动
(一)有条件有序恢复台球室、健身馆、游泳馆、美甲店、美容院、按摩养生馆、文化馆、图书馆、托育机构、景区(除A级景区内的密闭场所外)、运动场生产经营活动。
(二)继续暂停KTV、歌舞厅、酒吧、慢摇吧、演艺吧、网吧、游戏厅、洗浴、足疗、棋牌室、所有翡翠毛料经营活动(含直播、公盘、夜市、实体店)和外调业务(含快递)、展销场所、电影院、游乐场、旅行社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、个体诊所门诊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。
(三)继续暂停联欢聚餐、宗教活动、展销活动、宗亲同学聚会、文艺演出、民俗节庆等群众聚集性活动;继续暂停零售药店对外销售感冒、退热、咳嗽、腹泻、抗病毒、抗生素(抗菌)等“一退两抗”药品(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),对需要上述药品的群众,要告知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。
三、有条件逐步恢复非抵边乡镇“五天一街”集市
四、以上复工复产主体要按以下要求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
(一)从业人员(无禁忌症)没有接种疫苗的一律不得上岗,没有按要求接种疫苗的市场主体一律不得恢复经营活动。
(二)严格排查从业人员近14天旅居史,有境外旅居史、国内中高风险县市旅居史或体温异常人员不得从业,并及时报告所属社区。严格执行测体温、洗手消毒、戴口罩,经营场所要保持环境清洁、消杀、空气流通。
(三)适当限制客流,以预约服务为主,室内尽量减少等待人员,保持至少1米安全距离,市场主体必须安排人员对顾客测量体温、督促扫码亮码工作,使用“德宏抗疫情”场所码对人员出入进行管理。
(四)严格落实国家、省、州、县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。根据人群类别,严格按时间要求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。
五、各乡镇(农场),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督促指导各复工复产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各复工复产主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。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,要督促整改,屡次不改的停业整顿。
六、本通告自年8月22日0时起施行,如有调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。对拒不执行本通告,干扰、阻挠疫情防控工作,瞒报、谎报、伪造信息的,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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