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转自:北京晚报
近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涉直播间原石买卖案件。
沈先生花.99元,在某网络直播间购买了一块翡翠原石。收货后,沈先生认为涉案商品外观、种水价值等与宣传不符,原石也未附有货物进口证明书,且直播中存在作秀砍价等情节,属于欺骗消费者。沈先生要求退款与赔偿遭拒,将卖家告上法庭,主张卖家构成欺诈,要求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。卖家表示,海关进口货物报关表复印件可证明涉案商品系进口,直播间的宣传和陈述为正常销售手段,并无欺诈,沈先生应遵守规则,自担风险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本案中不存在欺诈行为,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。该案中,卖家直播砍价情节有博眼球吸引消费者的意图,但买家对玉石毛料的自我预测才系下单与否的关键,故卖家作秀情节不足以认定构成欺诈;沈先生参与赌石交易属于自愿以风险赌利润,当风险出现时应自行承担责任。法律对于赌石行为虽未明令禁止,但也不鼓励支持。
来源:北京晚报
记者徐慧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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